【等酒香醇】凉笙未止檀筝暖

点击订阅 关键词: 作者:こ绝恋の梦 2010-09-03 字号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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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读:

  一。楔子。

  盛唐,贞观五年。

  我叫檀筝,年方二八。出生在北俱芦洲的盛夏光年。

  虽然娘说北俱是没有四季的。但我坚持如此向人介绍自己。只因为觉得和“夏”有关的事物,都会沾染上

  温暖的味道。

  自然,我很爱我的名字。不仅因为它好听。

  更因为它见证了苍茫雪原上最美丽动人的爱情故事。我爹娘的故事。

  但我并不想讲述它。因为故事里的人已不在。生离死别,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无法言说么。

  我娘对我还是很好的,虽然她眉宇间总锁着一抹清愁。可她从来不在我面前哀伤叹息。

  她给予我的,永远是温婉的笑。

  北俱千里绵延冰雪。但在某些地带,仍然有植被草木生长。

  我就在那附近放羊牧马,用其副产品和偶尔过往的商队交换盐米衣物等生活必需品。足以维持生计。

  我们的生活简单却也无忧无虑。

  我还有一匹叫长歌的狼。

  它是我在邻近长寿郊外的地域发现的。那时候它还那么小,无助的双眼望着我。

  它的皮肤是粉红色的,我猜想它是否是因为这而被遗弃或歧视?

  我喜欢这个小家伙,所以我将它抱回了家。

  长歌很通灵性,我们两最爱的事就是在雪原上一起奔驰。

  事实上,我本是不愿骑它的。

  但我所获得的鞋子都是布鞋草鞋之类,一旦在雪地长期行走,雪水会打湿鞋袜,浸进脚底。

  每至月信来时,我都腹痛难忍。

  我娘心疼我,长歌也心疼我。于是长歌便心甘情愿自觉充当了我的坐骑。还好我并不重。

  二。遇见你是场最美丽的意外。

  最近有些不太平。突厥时常来我们边境捣乱。

  娘见我们储备的屋子还足以维持一段时间,便让我将牛羊圈养起来。待安定些再出去放牧。

  我一思量。冬季快到了,牧草也不太丰茂了。于是应好。

  但我是闲不住的,没有了牛羊的牵挂,我便时常和长歌出去四处乱晃。

  娘知我自保尚可,也不阻拦我。娘的性格一向如此,不涉及原则的重要问题,她都是不愿多言的。

  我常去的地方,是龙穴前的寒冰池。据说池内那株雪莲快要满千年了。

  我便天天去看它。想第一个见证它的绽放。

  那日,很平常的一日,真的很平常。我照例在池边赏莲。

  一边轻哼着那首醉人的歌:“北方有佳人,绝世而独立。一顾倾人城,再顾倾人国。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? 佳人难再得!”

  正唱得兴起,忽听见长歌的低咆声,我警觉地摸向腰间的匕首。

  而后又闻着一阵轻笑。我回首望去,是个黑衣的男子。

  他的眉眼,许就是书中所描写的剑眉星目的真实写照吧。而最让我永生难忘的,是他的笑。

  那笑,让我在这北国,有种如沐三月春风的温暖。

  虽然我未见过春景,但我觉得他的笑,就是有那种能让万物复苏的感染力。不自觉心情甚好,我亦莞尔。

  之后的交谈中,他告诉我她时唐朝军队的一支分部的将领,奉命前来此地抗击突厥。

  而他本人,名叫凉笙,今年刚行弱冠之礼。

  听到这里时,我赞叹了一小句:“你才二十岁就当将军了那,不错嘛。”

  他轻浅地笑了笑,摇了摇头。一霎那,我竟有种会溺死在他的笑容中的错觉。

  待反应过来后。暗自脸红了,骂自己没出息。

  凉笙说他的军队暂时不太适应此地的气候,想让我帮他们找处稍温暖些的地方安营扎寨。

  我吹哨唤来长歌,说了声跟我走。随即向我家附近凤巢一代骑去。

  然而我的听力是极好的。足以听见身后凉笙集结部队跟随我的命令。我抚着长歌的毛,突然觉得很安心。

  三。月色如银,清水无尘。

  军队人数并不多,只有百余人。

  我知我朝军队一向皆是精英,且突厥多成小股势力分布。容易逐个击破。我足以相信,他们会胜利的。

  娘照例在家门口等我,看到我带了浩浩荡荡一队人回来,不觉有些吃惊。

  待看到“唐”字军旗后,点头笑了。我跳下长歌的背,扶着娘进屋去休息。

  娘是江南女子,始终是不适应北俱的气候的。

  可她誓死不离开这里。我也不好多言。

 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执念。只能在日常生活中多多照料娘。

  待凉笙的军队驻扎完成,生火用完了饭。我便打算去寻回长歌。

  狼惧火,所以它刚才躲到神迹附近去了。

  雪原的夜很静,我轻而易举地听到了背后的脚步声。

  回头望去黑夜中,凉笙的眸子耀耀生辉。

  他说道:“去哪?我陪你吧。女孩子晚上最好别独自出门。”

  我乖巧地点了点头。心里却犯起了小嘀咕,北俱可是我的地盘,我怕谁咩。

  但我是愿意和他一起的。

  等我们找到长歌时,发现它不止一个人。!

  它身旁蹲坐着另一只银蓝色的狼。他们一齐抬头望着明月。尾巴又规律地摇摆着。

  “哎呀,吾家有女初长成啊。长歌小朋友要嫁人了么。”我笑着小声说道。

  凉笙也笑。只是笑。这一日下来,我发现,他并不是一个多言的人

  但他每次的笑,都是那么恰到好处,温暖如春。

  短暂的沉寂之后。凉笙开了口:“月色确实不错,他们很会享受。”

  我回到:“北俱的月一向如此,是你们在长安见不到的呢。”

  许是音量稍高了些,长歌和她的狼先生发觉了。

  长歌嗷呜了一声似乎是在向狼先生示意。便朝我跑来。

  它伏下身子,想驮我回去。可我念及它白日陪我跑了一天。

  便摆手了摆手,向家走去。我余光扫到凉笙若有所思地望了我一眼。

  随即在我身旁靠后的位置,以一种保护般的姿态,和我一起回了家。

  四。不负如来不负卿。

  我果然没有看错人,凉笙和他的军队适应能力很强。

  很快便休整好了,只等筹谋划略。我一向爱看各类书籍,兵书也有所涉及。

  所以这几天来,我都和凉笙在他的帐篷里讨论作战方案。

  我虽不如凉笙精通此道。可我在这里生活了十六年。对这里的一草一木一冰一雪都熟悉得不得了。

  依据地形等条件,我还是时常能给凉笙提供一些可行的意见的。

  他总是凝眸认真地听我说,听完赞许地冲我笑。再坐下执笔部署具体策略。

  我便坐在一旁看他,看他认真时抿紧的唇线,看他修长的手。

  不自觉地笑。我觉得,我可能完了。

  等正式开始了作战。凉笙准备充足,兵力强大。屡战屡胜。

  他在战场时,依然是笑着的。但他的笑容里,有一种不同于往日的气质。

  说句大逆不道的话。我觉得那种气韵,叫君临天下。

  一个月以来,已基本驱逐完了敌人。这日,我们 正为最后一场战役商讨。

  有兵甲捧了一只木盒进来放下后便退了出去。凉笙将笔搁置在一旁。

  拉我坐在他身边。打开盒子。我探头一看,是一双深紫色的靴子。

  材质装饰都是我所不认的,但不难断定,它很名贵。疑惑地望向凉笙。

  凉笙笑道:“这是长安城的无衣先生前些日子打造的一双奇特的靴子。它取自天山上的特殊材质,具体是什么我也说不上来。

  但它叫做踏雪无痕。我那夜看你的鞋被雪水浸透了,那样对身体不好。送你穿着吧。”

  我忙起立,无衣的名声,连我都听闻过。他经手的东西必然不是凡品。

  “这么贵重的东西,我不能要。”

  凉笙又说:“那当是我给你的见面礼?谢礼?还是什么礼?你自己定义吧,反正你得拿着。”

  我想我当时一定是大脑短路了,或是脑细胞出门旅游了。

  我竟然脱口而出:“聘礼!”随即我石化了,凉笙一向波澜不惊的脸上也出现了短暂的呆滞表情。

  然后他又展眉笑了:“好啊。”

  我刚被他笑容召回来的神志在他话音落下的那一刻,又飞了。

  他揉了揉我及肩的发:“我本想结束后再跟你说。但现在说也无妨。我喜欢你。等你头发长到可以绾起时,就嫁……”

  之后的话我没听见。因为我跑了。虽说我们雪域高原的人向来豪放不羁。但这,这也太……。

  我迅速跑回了家。投进娘的怀里。娘柔言问我怎么了。

  我羞红着脸,断断续续说完了事情的原委。娘听完没有说话。只是安抚着我的脊背,我慢慢放松了下来。

  这时,门开了。是凉笙抱着盒子进来了,看我这副模样。他自然明白了。

  接着他竟在娘面前跪了下来,铿锵有力地说了五个字:“我是认真的。”

  娘抬眼望向他的双眼。他以尊敬的姿态回望着娘。半晌,娘低下头看我:“小筝喜欢就好。”

  五。你是此生最美的风景。

  我虽生长在人迹罕至的地方。但人情世故,娘教过我。

  我清楚知道自己的心意,刚才跑掉只是没有准备,一时女儿家的羞涩。

  待现在冷静了。我是敢于承认自己确实有意于他的。

  世上人能碰一知己爱人,是多么不易之事。

  于是我站起来,向前一步,拉起凉笙的手,与他相视而笑。

  凉笙彻底收拾干净了突厥后。有一段时间的休整期。

  我便带他去看这风景如画的北俱芦洲。我穿上了那双踏雪无痕。

  虽然它和我的绿裙子相衬着,有些怪。但凉笙说好看,我就高兴了。

  反正女为悦己者容嘛。

  有了踏雪无痕,大度如我就放长歌去和它的狼先生约会了。{长歌语:明明是怕俺当你的电灯泡,55555}

  我和凉笙去了凤巢偷摸鸟蛋。去调戏了白熊怪。去看望了琉璃四人组之一。

  整个北俱芦洲都遍布了我们的足迹。我觉得我的快乐,像北俱的雪一样越堆越厚,都快要溢出我的心间。

  这日,我央凉笙陪我去龙穴深处。那是我们唯一没有去过的地方。

  听人说那有个叫青灵玄女的仙子。她和凤巢7层的无心大师在若干年前曾是一对情侣,终因人仙有别。

  被天庭发现。至此分开。从此一个在凤巢之巅,一个在龙穴之底,跨了整个人间,永生不得相见。

  自从在凤巢看见无心大师斑白的发,我就想替他来看看她。问她还好不好。

  凉笙了解我。知我要去就不会轻易罢休。与其让我孤身返现,不如他陪我。

  因为答应了我。却只准我前去看一眼。勿勾起那青灵玄女的伤心事。

  我应允了。可当我在那个清寒的穴室看见那个淡漠的女子时,竟有种心若止水的安然。

  只一眼,我便拉了凉笙的手往回走。是了,那里没有人气。不适合我们多待。

  天渐渐转暖。凉生准备班师回朝。临行前一夜。

  他向我告别:“我回去复命,告知了爹娘后便来接你。等我。”

  我点头,拿起案台上的酒朝他举杯,酸不拉几念了一句歪诗:“待君归来日,再温菊花酒。”

  他将我拉进他的怀抱,拥住了我。

  清冽的男子气息一时盈满了我的感官。

  他揉了揉我略长了些的发:“冰天雪地,你去哪寻菊啊。”

  我不服气地贴在他胸口说:“那等你回来,若那雪莲开了,我吧它采来给你酿酒总行了吧。”

  他无奈地看着我得意洋洋的模样,宠溺的笑了,低声说了句“白痴。”

  我伸手环住他,贪恋他此刻的温暖。

  六。自此便是永远。

  第二天,他走的时候,我没有去送他。

  我天真的认为,反正以后有的是时间长相厮守。

  不急于此刻一时,况且我也不想让他看到我涕泗横流的傻模样。

  我在家安心地陪着娘,等着他。

  三个月后,收到了他托人多方辗转递给我的信。信上书:出征,等我,念你。

  原来大唐境外匈奴作乱。他在这边表现很好,且有战斗经验。

  唐皇派他再度前去平乱。我没有怨言,我很骄傲。

  再看落字的日期,已是数个月前。想来此刻他也快来了吧。我会等的。

  谁知此后,便是七年。杳无音信。

  第一年,雪莲未开,他未来。

  第二年,雪莲未开,他未来。长歌产下了一双儿女。随夫去了西牛贺州。

  我笑着送它离去,在心里祈祷着,终是天涯海角,也要各自幸福。

  第三年,雪莲未开,他未来。娘病重了。

  第四年,雪莲未开,他未来。娘支撑不住了,她最后是含笑念着爹的名字离去的。

  这些年,她没有反对我的等待。只是陪着我。因为她也在一直在等。如今她等到了。

  临去时,她说:“小筝,你不后悔就好。”我摸了摸贴身而藏的那封信,对娘微笑。

  第五年,雪莲未开,他未来。

  第六年,雪莲未开,他未来

  第七年,边境再乱。朝廷派人前来镇乱。

  我找到一个随军的小将士,向他打探凉笙的消息。

  这些年来,我不是没有问过过往的商队,但朝廷的事,他们是不清的地。

  那小将士听到凉笙的名字笑了起来:“凉生?程凉生将军吗?现在可要称他为驸马了噢。他在去年年底刚娶了公主呢,……”

  我谢过他,茫然向家里走去。我不知道我听到了什么,我也反应不过来。

  进了家门,我看着自己快要触到脚踝的长发,尖叫一声。

  迅速找来剪刀拼命地割断它,拉扯痛了我的头皮,我也没有停止。

  青丝洒了满屋,我突然就笑了。

  也对,我早该想到的。七年了呢。古人不是说七年之痒吗。很正常呢。

  岁月最是蚀人,早就不是当初那个让我一见倾心的男子了,变了也没什么。我不难过。

  看着铜镜里我利落的短发。我没有迟疑地走出了家门,我要去见她。

  等我走到龙穴门口,发现原来雪莲已经开了。呵,那又如何。

  他刻在龙穴岩壁上的一句诗还清晰可见。

  ------凉笙未止檀筝暖。

  凉笙,我们终是无法互相温暖呢。

  等我站在青灵玄女面前时,她看了看我,

  用一种阅进沧桑的神态对我说:“数见红尘应知我?”

  我点头。从此随她在此修炼。

  无爱不伤,不爱无伤,路过就淡忘。

  后记,真相的真相。

  贞观五年,凉门长子凉笙平突有功,六年归。

  封三品车骑将军。数月后出战境外之役,奈敌偷袭。

  凉笙将军为保兵卒而凭一己之力抗击,留得生机于军。

  悲将军身死,而战胜。帝感其功绩。追封为骠骑将军。

  贞观十二年末。程咬金之子程门长子凉生,与长公主更结百年之好。。

  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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